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全国知名企业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系吉林省内一家全国知名企业,该公司发现被告某公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原告公司的商标,借助原告的知名度来吸引公众的注意,使公众误认为被告公司与原告公司之间存在联系,严重影响原告公司品牌形象。
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带有原告企业名称字样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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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该案后,为了确保公正、高效的审判,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组织了一支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的审判团队来审理此案。
该案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为案件的快速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官有序组织庭审,结合庭前证据交换笔录,通过事实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全面了解了案件的全貌。
随后,合议庭经过短暂合议,当庭对案件进行了宣判,判令被告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带有原告企业名称字样的企业名称。
案件结束后,原告公司代表对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尽心尽责,高效审结案件表示了感谢。该案的审结不仅遏制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其他侵权主体类似行为具有一定的指引意义。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自今年5月获批受理长春地区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以来,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案件管辖区域内企业创新持续健康发展。该案的当庭宣判、高效审结,展现了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在保护知识产权和保障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为。
下一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为创新驱动发展、营商环境优化搭建坚实的法律桥梁。同时,长春新区人民法院也将以该案件为契机,不断完善司法制度和服务机制,为各类企业提供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律环境,为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原标题:《为企业“正名”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高效审结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