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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6日10日,芜湖站派出所民警正在执勤时,接到安检员报警称:一位男子的斜挎包内存有可疑物品,外形很像子弹。
执勤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对其背包进检查,发现该旅客的背包内竟真藏有一枚长约7.5厘米的步枪子弹。随后,该男子被民警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鉴定,这枚长7.5厘米的步枪子弹虽有些许锈迹,但构成完好,仍有底火,为未激发实弹。如果有硬物不慎撞击子弹底火或子弹靠近火源,都有可能被引爆,伤及他人。
携带子弹进站的男子姓李,家住芜湖市鸠江区。据该男子供述,子弹是他六年前在北京时,一位退伍的工友给他把玩的,因为觉得新奇,所以没有归还。后来工友也不再联系,李某就一直自己保留了下来。这次没留意包里的子弹,就带着一起过来坐车了。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曹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
根据相关规定,铁路警方依法给予曹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收缴其所携带子弹。
铁路警方提醒:枪支弹药属于法律严禁私藏、携带的物品,不管出于何种理由,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