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枣庄市市中区政府新闻办召开“便民办税春风劲 惠企利民促发展”新闻发布会。市中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宜岭,齐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冷雨嘉,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扬,区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刘富强,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谢亚林出席发布会并回记者问。
会上,宋宜岭首先介绍了市中区税务局1-5月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要成效。
诉求响应提质方面。今年以来,税务局深入推进“春风入万企 问需解难题”大走访大调研,推动税费服务水平优化提升,确保纳税人缴费人诉求100%回应,问题100%办结。
(相关资料图)
政策落实提效方面。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税费新政落实,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题。
精细服务提档方面。健全大企业联络员制度和便民办税绿色通道机制,实现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缴费人“减负共赢”。
智能办税提速方面。完善市中区智慧办税指挥中心、云呼叫中心建设,智慧税务建设实现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的突破。
精简流程提级方面。在全面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的基础上,我们革新“1+N”线下办税新模式,有力增加了税务公共服务供给。
规范执法提升方面。将涉税中介进行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提升监管专业性和集中性,为纳税人自主选择涉税服务提供便利,促进涉税中介行业诚信经营。
宋宜岭强调了下一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特色举措。
持续加强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培训。借助“线上+线下”多渠道,全面提高培训质量,建立起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模式多样化、培训内容多层次的培训模式,实现新办市场主体健康快速成长。
持续深化“纳税人之家”建设服务举措。提升纳税人之家建设水平,继续推动“纳税人之家”向基层分局(所)延伸,为纳税人缴费人在家门口办税缴费提供更多便利化。
依规支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市场化服务举措。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实现税费服务由税务机关“一元”供给向相关社会主体广泛参与的“多元”供给转变。
持续加强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工作。依托各大主流媒体和网络平台,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会操作、快享受。
附:记者问答实录
记者:为加强新办纳税人主题培训,不断加大税费政策宣传力度,保证惠企政策精准送达,迸发经营发展的“税惠动力”。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赵扬:目前,市中税务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大新办纳税人主题培训效果。
强化部门联动,让新办纳税人“只跑一次”。市中税务部门依托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联合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新办纳税人进行统一培训,打通以往分散宣传、各自为战的“中梗阻”,实现培训内容全面、受众群体广泛的工作成效,切实做到对纳税人的“少打扰、不打扰”,让纳税人“只跑一次”。
明确培训目标,助推税费知识“精准投递”。针对新办纳税人“办税地点不熟悉、办税流程不知晓、税法政策不了解”等实际问题,市中税务部门抽调业务专家、骨干组建专家团队,围绕税费政策疑点难点、办税服务厅办税流程、电子税务局操作、税法知识等应知应会内容进行重点讲解,全面提升宣传辅导工作质效。此外,还在现场发放新办纳税人礼包,礼包中包含新办纳税人应知应会手册、税企联系卡、税务事项“一码全知道”等资料,方便新办纳税人在课后有针对性的进行浏览学习。
深化精细服务,做好专题培训“课后辅导”。为积极巩固培训成效,市中税务部门组织人员对新办纳税人全面开展回访活动,通过电话沟通,了解新办纳税人涉税诉求,收集意见建议,并进行细致解答;同时建立问题台账,整合常见问题解决办法,以便收到同类问题咨询时做到“即问即答”。此外,为方便纳税人进行问题咨询,还设立办税人员交流平台,由联络专员负责推送相关税费政策、知识,解答纳税人反馈问题,及时解决新办纳税人的燃眉之急。
记者:能否就小型微利企业相关优惠政策,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刘富强:《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优惠税率进行了统一,即无论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以下或超过100万元但未超过300万元,均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相配套,在2023-2024年度,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税率为5%。
个体工商户方面,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2023年1月1日至相关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递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递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记者:据了解,由于集中申报期内人流较为集中,纳税服务面临较大压力。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便民服务举措来保障这一时期纳税服务平稳运行?
赵扬:针对集中申报期,税务部门运用“四大举措”,提前做好应对准备,来确保征期平稳运行。
抓好风险研判。征期开始前,提前召开相关会议进行部署,汇总梳理上一季度办税服务数据,分析征期潜在风险点,预判到厅人数规模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处理能力。
抓好宣传引导。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加强对纳税申报通知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线上线下针对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咨询需求,不断强化纳税服务咨询电话、各类税企交流平台等渠道,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抓好一线服务。充实骨干力量到办税服务厅一线,成立导税咨询组、窗口服务组、电子税务局辅导组及远程辅导支撑组,做到前置疏导、全程服务。同时,强化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实施检查维护,确保征期内系统设备正常运行,实现纳税服务提质增效。
抓好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对人员到岗、服务态度、用语规范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整改,确保以严明的工作纪律,严谨的工作作风保障和服务好大征期的运行。
记者:能否详细介绍一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优惠政策?
谢亚林: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将从2023年1月1日起继续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政策具体内容为:
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该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记者:请问今年以来,齐村镇税务部门围绕第十个“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都开展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冷雨嘉:围绕第十个“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齐村镇税务部门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税收宣传辅导活动。
聚焦重点税源企业,为企业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税务方案,探讨解决困难问题的方法,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小微利企业,及时办理涉税事项,加强风险防范,提高纳税信用等级,助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聚焦需求诉求,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建立纳税人需求诉求快速响应机制,专人负责诉求响应,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同时,加强纳税人及工作人员培训,上好税法第一课。组织新办纳税人积极参加区局组织的新办纳税人培训,使纳税人明确需要办理的纳税申报事项、申报期限及逾期申报风险事项。强化学习提“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兴税平台条线学习,利用每周例会交流学习业务,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主动深入交流,倾听企业诉求。召开税企沟通交流座谈会,与纳税人进行面对面的深刻交流,听取纳税人对齐村分局服务质量、水平的意见与建议,及时解答纳税人现实难题。
全区税务系统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对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继续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