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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市民李女士反映,在华润置地笋岗中心认购了一套公寓,并选择了20年的按揭贷款,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但当她去指定的建设银行办理贷款时,被告知无法办理20年的贷款,并且无法退还定金。
为此,奥一新闻记者联系了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的相关负责人。华润置地表示已积极与该名消费者沟通退款事宜,并已全额退款。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表示,售楼人员对贷款条例的了解不够清楚,在填写计划书时存在错误。
据市民李女士介绍,华润置地笋岗中心公寓位于罗湖区梅园路与宝安北路交会处附近。李女士在今年4月认购了该楼盘C座1单元某公寓,并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
根据李女士提供的线上认购书,她认购的公寓面积为27.41平方米,总价为188万余元。认购书显示,签订本认购书时,买方应支付10万元的定金。
李女士表示,由于没有经验,是第一次接触房产买卖,对于利率计算和按揭贷款等方面不太了解。在售楼人员的引导下,她选择了20年的按揭贷款方式,认为月供压力会较小。然而,当她支付完定金后,到指定的中国建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时,却被告知根据国家规定,公寓贷款年限最长只有10年,无法办理20年的贷款。实际上,商业公寓的土地使用年限通常只有40年左右,贷款年限一般在10年左右。
李女士认为,售楼人员没有明确告知贷款的重要信息,涉嫌故意欺骗导致她支付了定金。提供的相关置业书上显示,所选某户型公寓分别列出了10年和20年的月供金额。李女士表示,在未明确告知情况下,售楼人员在购置计划书中提到了20年的贷款,存在故意引导的倾向。
李女士得知此事后,曾向楼盘开发商华润置地申请退还定金,但遭到拒绝。华润置地表示已全额退还相关费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解释说,由于李女士购买的是公寓住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寓的贷款年限最多为十年,并向客户告知了相关信息。他们表示,售楼人员对贷款条例了解不够清楚,填写计划书时出现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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